2025-11-02 10:51:20
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其官方微信上发表《关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奔驰汽车金融)存在的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4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了通报。
奔驰汽车金融在官方网站披露《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具体路径为:购车支持—金融服务—合规宣传,列示在官方网站第3层目录下。奔驰汽车金融未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价格信息的行为,不符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检查期间,奔驰汽车金融提供并与消费者签署的《汽车贷款抵押合同》载明,消费者授权该公司可以向其所属集团内的任何公司、其他贷款人授权的或向贷款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收集、披露以及允许其使用消费者信息。该授权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上述关于披露消费者信息的范围、使用消费者信息的时长等条款约定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规定。
奔驰汽车金融内部的产品审查流程中,2项产品的审查记录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员签名,未按照监管要求提出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制作的金融顾问营销指导材料、培训材料等,未经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奔驰汽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此前,奔驰汽车金融已被北京银保监局2次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6日,奔驰汽车金融因发生核心业务系统中断暴露出业务连续性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金40万;2019年9月2日因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被处罚金80万元。
从最新数据可知,奔驰汽车金融在2021年三季度贷款规模为416.19亿元,低于2020年末的623.2亿元。截至2021年第二季度末,奔驰金融零售业务未偿贷款本金余额837.79亿元。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末奔驰金融的业务网络涵盖了中国境内的 270 个主要城市,经销商数量为682家。奔驰金融主要向零售客户提供3类贷款产品:金融贷款标准产品、金融贷款限时专案产品和二手车/试乘试驾车金融贷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