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实施!存取钱有大变化!

2025-11-15 09:35:59

3月起,现金存取将迎来新规: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提到,金融机构将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增加管控,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其中,对个人存取现金、汇款等相关业务作出了规定——即个人办理单笔 5 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首先,个人存取5万元现金的情况真的不多了,移动支付及试点中的数字人民币等多元化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的生活所需,不必非要使用现金。

1、新规定并不会限制储户的存取款数额,只是在存取现金金额超过 5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汇时,需要增加一项程序就是填写自己的资金来源或者资金用途。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客户提款在 20 万元及以上需要联系客户经理提审批以确认现金用途,3 月 1 日后提款 5 万元就需要提审批了。而一家国有大行工作人员则提醒,最好提前一天带好身份证前往银行网点提审批。

2、此外,市民合法来源不会受限制。“包括工资奖金、年终奖、绩效等合法收入,以及合理理财收益、自由职业收益或者是养老金、公积金等等,都属于合法来源,虽然会受到审查,但即使超过5万也不会受到影响。”银行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去银行存取现金,只需积极配合银行工作人员对于大金额存款和汇款的检查工作即可。

“光明正大,行得正、走得直就不怕规定,只要填写清楚就行。”“不做亏心事又有什么好担心的,理解银行的良苦用心。”“防止不法分子洗钱,支持这个决定。”很多网友对于新规也表示了支持。

一言以蔽之,是为了反洗钱。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

记者注意到,在《办法》出台的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宣布,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

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河北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以上,浙江个人存取款30万元以上要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

其中,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停办柜面和ATM现金业务的公告,经主管人民银行批复,从2022年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ATM存取款等现金业务。北京中关村银行发布关于停办现金收付业务的公告,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

记者注意到,北京中关村银行和辽宁振兴银行均为民营银行,都是在2017年成立的。之所以停办现金业务,两家银行均提到了一个原因:不断加大线上业务发展力度,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目前我国有19家民营银行,民营银行“一行一点”,线下网点较少,现金业务占比本来就很少,但是现金业务投入成本比较高,这些银行停止现金业务,基本不影响对客户的服务,更重要的是能降低经营成本。

“对整个银行业来说,是不会大规模地停止现金使用的,因此,大家也不必过度解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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