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违法被罚60万 为青农商行子公司

2026-05-04 09:37:58

资料显示,2016年6月7日,上饶银监分局发布关于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饶银监复[2016]37号)称,同意卢吉平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卢吉平的行长任职资格。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青农商行,股票代码:002958.SZ)的2020年年报显示,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是青农商行的子公司。青农商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47.78%,根据一致行动安排,青农商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76.66%。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