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8 09:59:02
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为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指出,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同时,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方案》还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健全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建立省、市(县)两级绿色农产品认证机制和“三品一标”认证激励机制,实施“海南优质农产品”认证工程。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依托中国品牌日、“双品网购节”,培育推介海南品牌。用好用足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免税购物、国际医疗、留学海南三大品牌。